项目概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视频摄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sgdqjcy2025-07-14/1
项目名称: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视频摄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一)简要概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法治宣传工作重点,通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形式,讲述“开元社区”虚拟币传销案的真实办案过程,旨在增强公众对新型经济犯罪的识别能力与防范意识,展示检察机关惩治犯罪、挽损追赃、服务社会的履职成效。
(二)服务内容
1.视频时长约7分钟以内,拍摄制作完成时间10天。
2.采用“检察官讲述+案件画面复现+资料可视化”三结合方式。
3.拍摄内容涵盖讲述人同期录制、外景素材拍摄、案件辅助镜头制作。
4.后期配备专业字幕、视觉图谱展示、图文动效及背景音乐。
5.配合采购方完成视频审核修改、适配政务平台的输出标准。
6.最终交付可直接用于“检察日报”“最高检新媒体”“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的成片与分辨率版本。
(三)功能需求
本视频应实现如下目标功能:
1.普法宣传功能:借助真实案例及讲述,增强公众识别非法传销与虚拟货币风险的能力;
2.检察履职展示功能:突出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固定证据、资金追赃等方面的能动作为;
3.新媒体传播适配功能:成片须可支持各主流政法类政务媒体、微信视频号、抖音等平台分发;
4.视觉呈现专业化:通过图解链条、数据动画、可视化流程图等手段增强理解度和传播性。
(四)人员组成
本项目执行团队由以下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整体策划对接、脚本统筹、沟通联系、反馈审核意见及沟通修改;
文案(1人):负责撰写与修改具体文案和脚本;
导演/编导(1人):负责画面语言、分镜头设计与拍摄调度;
摄像团队(2人):完成讲述、场景、物料等镜头拍摄;
后期剪辑师(1人):完成成片剪辑、字幕、音效与动画制作;
灯光团队(3人):完成整个拍摄过程的灯光架设;
(五)服务质量要求
1.以检察官讲述为主。根据需要,可适当辅以办案实景或案券、照片等原始材料。避免使用大篇幅情景模拟、检察官摆拍、以及空洞无实际意义的画面。检察官讲述以外的解说音不宜过多或者不要,否则喧宾夺主,禁止用同期声。
2.字幕片头。字幕与讲述人口型、内容须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字音不符、错别字。
3.配音配乐。配音配乐应科学、合理、适中,以少用或不用旁白为宜。
4.保护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及其他文书证据材料等画面的,视保密和保护隐私需要作马赛克等技术处理。
5.成片需逻辑严谨、语言专业、节奏紧凑、字幕清晰、信息准确。
6.全片视听风格须与最高检“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系列视频保持一致性。
7.所有涉及法律术语、案件事实、证据陈述等均须经采购方确认。
8.保证画质为1080P以上,能在多平台、多种设备上播放,声音清晰无杂音,字幕无错别字。
9.每轮审核修改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10.将提供从脚本整合、视觉拍摄、后期制作到交付成片的全流程服务,打造一部内容专业、风格严谨、传播性强的法治短视频作品。
(六)项目验收要求
1.成片经采购方对文字、画面、字幕三项内容审核确认;
2.确认满足案件内容准确、讲述表达专业、画面呈现规范三项标准;
3.提交视频成片、纯净版视频素材;
4.最终视频稿通过采购方审定,并确认验收。
5.视频版权、播放权归采购方完全所有。
(七)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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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设备及工作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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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筹备 |
拍摄策划及文案写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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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分镜头绘画(初稿、终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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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成 |
导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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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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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指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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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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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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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制作 |
剪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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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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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设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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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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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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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包装、特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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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 |
摄像主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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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副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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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脚架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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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脚架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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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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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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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型麦克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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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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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夹麦克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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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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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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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配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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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光灯主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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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光灯配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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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光灯主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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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Stand脚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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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脚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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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温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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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棚 |
1 |
(三)合同履行期限:30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告及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05室。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发布(www.kunminggd.jcy.gov.cn),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8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0871-6489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