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于1979年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受理向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检察室3个,分别为:派驻阿拉检察室、派驻六甲检察室、磨憨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3人;经费自理人员53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融入大局善作善成,凝心聚力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更加有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29人、起诉2057人,同比上升27.3%、下降3.97%。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二是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协作配合,对监委移送的24名职务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其中正科级以上干部2人,协助追赃挽损5500余万元。三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预期、提信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2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267.18万元。四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以“336”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法,一体推进磨憨检察室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二)法治担当止于至善,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刑事检察守牢底线不动摇。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88件,监督立撤案3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6件,纠正漏捕漏诉15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86.67%。二是民事检察深耕细作不松懈。受理民事监督案件74件。持续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3件,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三是行政检察向实迈步不停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获采纳。四是公益诉讼精准规范不缺位。扛牢“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持续抓好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案。公益诉讼立案4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诉前整改率、提起诉讼后法院支持率达100%。五是数字检察赋能增效不断档。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径,持续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应用法律监督模型129个,办理“四大检察”案件147件,在全国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竞赛中居全省前列。
(三)人民至上矢志不渝,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需求,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一是枝叶关情映检察为民初心。守护“桑榆晚”,起诉涉养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件。呵护“青苗绿”,“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8人、起诉89人。同护“半边天”,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的强奸及强制猥亵、侮辱等犯罪108人,为女性权益保驾护航。共护“农民工”,紧盯烦“薪”事,积极参与欠薪治理,支持农民工起诉23件,帮助讨要薪资28余万元。诚护“侨胞情”,联合区委统战部等部门举办《归途有桥》话剧首演活动,将法治保障的“刚”与为侨服务的“柔”深度融合,以鲜活的故事诠释检侨携手护侨安侨的职责使命。二是标本兼治促进高效能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派员常驻区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643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56件,领导包案33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三是围绕生态宜居促绿色发展。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四)从严治检久久为功,固本强基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一是坚持政治立检,擦亮忠诚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保密和人员管理专项整治,大力推动检察队伍作风向上向好。二是深化检察改革,筑牢发展根基。以贯彻和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积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是秉持素能强检,夯实担当本色。实施“青苗计划”,开设“知行学社”,打造“渡·青春”品牌,推动官检“学习园地”落地增效。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奋进之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43,879,72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84,928.54元,占总收入的83.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94,793.05元,占总收入的16.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3,838.45元,下降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38,632.96元,下降6.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经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114,794.51元,增长40.8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区财政拨付了上年及今年部分书记员费用,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已完工,2025年未再申报此类项目,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42,064,820.73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4,678.74元,占总支出的73.75%;项目支出11,040,141.99元,占总支出的26.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35,077.59元,下降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2,716.90元,增长5.09%;项目支出减少4,037,794.49元,下降26.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总额及社保缴存基数变动,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办案区维修改造项目已完工,2025年项目数较上年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24,67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25,27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9,402.42元,占基本支出的7.7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6,660.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40,141.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919,371.87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区水费、电费、邮电费、日常维修(护)费、干警差旅及培训费等日常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84,92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7%。与上年相比减少2,338,632.96元,下降6.0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58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赔偿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准确预估当年是否产生国家赔偿案件,年初未做此项预算,待确定赔偿金额后,年中进行该项预算的追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269,28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603,925.03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667,805.03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3.60元,购置设备等资本性支出992,030.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的项目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19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7,900.16元,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6,296.5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故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3,54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23,571.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2,211.0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762.5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存基数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4,31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存基数变动,年底清算后追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决算为292,83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816.12元,增长30.1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173,030.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09%,完成年初预算的3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83.88元,下降2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83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816.12元,增长30.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173,03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无公函不安排接待,202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983.88元,下降2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我院2025年根据云财政法函〔2025〕1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检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处置更新审核意见的函》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9,402.42元,比上年减少209,593.53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4,697,487.42元,其中,流动资产9,581,583.98元,固定资产42,506,375.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9,528.3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2,679.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6,02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5项,账面原值1,926,885.8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49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3,959.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1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1,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4,702.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7,219.5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7,219.5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