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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检察:探索“四个一”工作模式 全面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
时间:2022-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官渡检察:探索“四个一”工作模式 全面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

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在基层刑事案件的比重始终居高不下,官渡区检察院2019年至2021年危险驾驶案年均受案数达1171件,占该院受理一审公诉案件的比例为40%左右。立足于这一客观现实,官渡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探索提高检察监督专业化水平。

出台一项制度

按照省、市两级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我院与昆明市公安局涉官渡辖区各交警大队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强化涉车道路交通案件的监督协作。同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所搭建的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发现行政检察线索。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向相关当事人发出法律提示函,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个案中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罪责相适应。

凝聚一项共识

结合官渡区执法司法实际,就检警协作配合的具体问题理顺工作流程、达成协作共识,明确责任分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活动,加强协作配合,以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交警部门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

构建一个平台

由官渡区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和涉官渡辖区各交警大队法制部门公安民警共同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实行双负责人制,此外官渡区检察院积极探索1+1”长期派驻模式,在派驻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长期配备一名检察官助理开展辅助性工作,保障侦协办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同时,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人员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区域交通事故多发点或交通堵点,进而发现部分区域交通设施不完善、标线不明等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跟进开展监督工作。

形成一种合力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确保办案质效为核心,通过强化监督手段的执行力,综合运用口头纠正意见、书面纠违、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构建多层多类的问题解决机制。今年以来提出纠正意见的数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40%,对各大队涉车道路交通案件开展提前介入1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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